百胜证券-南京点金没有备案私募管理人违规展业
栏目:股票配资活动 发布时间:2024-05-06
中国基金报记者 高雯 又是叫“投资有限公司”又是叫“基金管理公司”,南京点金一度更名,却始终没有备案私募管理人。但这并没有妨碍南京点金从事证券投资活动。2014

中国基金报记者 高雯

又是叫“投资有限公司”又是叫“基金管理公司”,南京点金一度更名,却始终没有备案私募管理人。但这并没有妨碍南京点金从事证券投资活动。2014年,南京点金担任投资顾问发了7只杠杆产品,有的产品在南京点金的控制下做了29笔大宗交易,还有倒仓、闲余资金炒股等行为。最终,证监会对南京点金及其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合计罚款65万。

没有备案私募管理人违规展业

南京点金的全称是南京点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,在此之前,还曾用过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名字。虽然名字中带有“投资”、“基金”字样,但是,南京点金却并没有私募管理人的资质。

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,南京点金并未按照规定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。南京点金于2010年8月23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公司设立登记,登记名称为“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”,此后名称变更,但一直到证监会调查,都没有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,不具备私募管理人的资质。

天眼查显示,南京点金成立于2010年,注册资本1000万,经营范围显示为基金管理(不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);实业投资;投资咨询;企业管理咨询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显然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注了不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。

尽管如此,南京点金依然进行了证券投资活动。2014年3月,南京点金担任投资顾问共计发行了7只杠杆类产品。经证监会查证,在这些产品发行后,南京点金主要有三项违法行为。

一是睿智正博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,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,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。南京点金实际控制睿智正博的投资决策及交易过程,睿智正博在2014年11月6日(成立日)至2015年5月12日(终止清盘日)期间共发生大宗交易29笔。

二是南京点金成立以来,在杠杆类产品即将到期而配资客户要求续约时,存在发行新的杠杆类产品,将配资客户在原产品下的股票卖出,并在新产品下买入相同股票的行为。

三是南京点金设立运营期间,在尚未找到配资客户前从事发行杠杆类产品时,存在使用产品中的闲余资金进行证券投资,获取投资收益的行为。

公司和实控人合计被罚65万

证监会表示,南京点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九十条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所述“未经登记,使用‘基金’或者‘基金管理’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”的行为。余宏义作为南京点金时任总经理,是南京点金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
对于证监会对其违法行为的认定,南京点金提出申辩意见,其中一条就成,南京点金对于大宗交易的投资建议,并不属于证券投资活动,公司没有进行证券投资活动。

此外,南京点金还表示,自己作为南京点金作为睿智正博的投资顾问,仅能够提出投资建议,不应适用针对基金管理人的罚则对其进行处罚。

证监会对此并不认可。证监会表示,综合大宗交易的起因、决策、实施过程及交易对象等情况,南京点金履行的职责明显超过了投资咨询范围,结合其从事的其他倒仓操作、闲余资金操作等行为,足以认定南京点金进行了证券投资活动。

最终,证监会依据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,对南京点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;对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余宏义给予警告,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。

天眼查显示,南京点金在几经股权变更后,现在疑是实际控制人为李爱国,持有65%的股权,胡玉娇持股35%。对外投资了3家公司,已有两家公司注销。目前公司的网站已经无法打开。基金君从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,到现在也没有南京点金的备案信息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2016年7月18日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》实施之后,从事投顾业务不仅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,还要具备投顾资格才可以。

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四条 (八)规定,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,是指依法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,以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:

1,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、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;

2,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、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、无不良从业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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